2021年11月4日 星期四

「客家語文無障礙說寫」群組第四次會議成果報告

摘要

 

時       間:20211028()上午十二時到十三時

地        點:苗栗縣南庄鄉碧絡角花園山莊(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村橫屏背25)

參會者:梁榮茂、何石松(通訊)、姜金龍、賴金河、宋細福、鍾惠文、余易政、


 

結        論:

    63位客家鄉親組成的「客家語文無障礙說寫」網路群組,半年多來交換見解,及三次會議討論,乃擬具「客語書寫用字八規則(附件一),於2021/9/3日,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全國地方公民論壇桃園場提案建請重修教育部公布之「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漢字選用原則以期達到客語書寫無障礙」之目標

   客語書寫用字八規則」,乃依據歷代「書同文音各表」之「語文傳承」規則,及近代國際熟用之「唸音」與「語意」分離標述,亦即所謂「破音詞法」而擬具,故得以作為解決所有客語用字「困擾」之鑰

   

    再者為解決客語音腔調高達47腔與其他漢語」系間之溝通問題,本群組乃依據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第四章第28條一、標準化書寫文字。 二、拼音。 三、現代詞彙、新興詞彙及外來詞彙。 四、語言資料庫之建置。等之規定2021/9/19日。「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全國地方公民論壇北北場提案建請訂定客語「共通語言」以解決客語各「腔調」與其他漢語系間溝通之困擾,期以達到各語系間溝通無障礙之目標。

    「共通語言」乃參照「唐宋」時期「漢語文」,調一聲調演化成「原四縣客語」之法則,而將近代「漢/華」語文,亦調一聲調,使之演化形成現代之「通用客語」(附件二);倘如此凡會說「華語」者,據過去之經驗,只需5分鐘說明,均可通曉本「語法」,隨後自行演練熟諳之,如予推行,當可成為「客、閩、華、原」,易懂易學之「共通語言」了。

 

附件一、客語書寫用字八規則芻案
 1.嫡傳「漢語」之用字,悉以「音、意」兼顧者為原則。 
 2.「客語」中,非「漢語」之用字,必須能呈現語意者為限。 
3.所用「漢字」必需以「康熙字典」及其他「漢語」字辭典解釋為準。 
4.多字「意同、音異」者,除得依各方音習慣而用外,亦得選用共通代表語
意之字為用,並依各「音異」者之唸音行「破音」為用。 
5..客語中「非漢語」部分,無適切之「漢字」可以對應者,採「破音字」法解之。 
6.漢語不備而客語獨具之「詞彙」,得採國際慣用之「破音詞法 」解決之。 
7.漢語不備客語獨具之「字彙」,必須新造字者,得依「六書」法造字為用。
8.外來語之專有名詞,得借「音同義異」之漢字,行譯音為用。



附件二、
 
客語基礎發音童唸新編
 通用客語與原四縣客語部分
音注者宋細福

說明    
    原四縣客語乃承自唐宋中古期」漢語,演化之「切音」擬化而得;「通用客語」則承自現代「漢/華語」,演化之「音注」擬化而成;以上資料僅供酌參並請各鄉賢匡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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