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8日 星期二

解決客語用字爭議最終之道

 宋細福

行政院農委會農試所退休

提要

    客語以漢字方式書寫,在「客話漢語」相同部分,已可順利無礙,誠乃近數十年來客委會、教育部之客語學者專家努力累積之成果,厥功甚偉;惟在客、漢字「義同音異」處,及「客話非漢語」部分,卻依舊存在嚴重的瑕疵,故而造成爭議不斷

   為深入瞭解多年來該爭議之癥結,乃綜合國內外有關資料分析認為:當有最終合理解決之道,並達到「書同文音各表」之最終目標;進而使人人不再為客語用字感到困擾,更可讓人人都可以輕鬆欣賞各語族之母語文章。

    客語與漢語通用之「本字」部分,當應依語言學之基本常識,得用「以音取用漢字法」;但在「義同音異」之漢字處,或「客話非漢語」部分,如再誤用之,則必成為今日「爭議」之肇因也。

    在「義同音異」之詞字處,應以「破音法」處理之;而在「客話非漢語」部分,則應以「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如想在非漢語之詞句中,尋覓漢字為用,而輕忽該語義之呈現;則必造成諸多用字之偏差;甚而致使「客語取用漢字」之窘境,成為無法掙脫的窠臼。

    日語本無文字,故在我唐、宋年代,引入漢字為用時,在用字之書寫上,也與目前「客話非漢語」部份,發生同樣之困境;但他們早就以「漢字表義,音標表讀音」兩者分離處理法(1.2),也就是「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而今吾人卻未能以「他山石可攻錯」之策,以掙脫窠臼,豈不憾哉!

    再者,教育部訂定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漢字選用規則(3)其條文尚欠周延;致使用字者有各持己見之空間,並將取得不妥之用字,設法自圓其說以圖作為合理用字之藉口,故而造成亂象之主因

    諺云:「放下執著,海闊天空」;而在客、漢字「意同音異」處,及「客話非漢語」部份之用字,如能深悟「一破音及詞、讀分離可解萬難」,則所有用字之困擾,幾全可迎刃而解矣。

    茲提出最終合理解決之道如下,謹供酌參。

一、  客語與漢語通用,之「本字」部分,當應啟用「以音取用漢字法」,取用「意、音」均符合之漢字為用。

二、  在有「義同音異」之漢字處,當行「破音」為用;又在有「意義近似而音字均異」之漢語詞句處,行「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為用;也就是「漢字表義,音標表讀音」兩者分離處理法。

三、  在客語獨有而漢語不具之詞字,依造字法則造字為用。

以上有關解決之道,如能徹底依序實施,則目前客語取用漢字書寫爭議,當可迎刃而解矣;茲分述如下:

 

壹、客語取用正確漢字之綱要

一、  客語取用「漢字」時,首先須以該「字義字音」均符合者,始能作為「本字」之用。

二、  如無「字義字音」均符合者,次取「字義相同字音不同者」,行「破音」為用。

三、  如無「字義相同字音不同者」,再取「字義不同字音相同者」,作為外來轉入客、漢語之「譯音字」為用。

四、  如客語獨有而漢語不具之詞字,當依造字法則造字為用。

五、  如康熙字典等典籍已有之文字,而近代字典、電腦等從缺者,亦當依式造字重回使用。

六、  如客語獨具之特殊詞句,而漢語亦有近似之詞句者,得以「漢字表義,音注表讀音」(1.2),行「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

 

細則分述   

一、  客語取用「漢字」時,首先須以該「字義與字音」均符合者,始能作為「本字」之用。

    客家各語族之語詞,漢語亦可通用者及一般客語文所書者均屬之;為便於以下各綱要之相互討論,乃提出以教育部用字規則之新寫版本__伯公會會歌詞以供酌參 

1、用教育部客語用字規則書寫之版本

 

伯公會會歌詞

 

伯公伯婆,情恩深 像海河

立足公園,放眼天下,靈靈顯顯「」大伯公

家事、國事、天下事,有求必應

保庇 五穀豐登,仕途旺,生理日日賺到暢

伯公伯婆,情恩深 像海河

大家戮力手牽手,「煞猛」打拚不畏苦

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人人「實在有溫暖。

伯公伯婆,「若」情恩深,像海河。

以上「」紅字部分為譯音字」,不具該詞真正義意之用字,亦稱之為「表音漢字」。

    本版本計10590%以上之用字均得暢寫無礙,惟尚有6%左右之用字,卻依舊令人質疑與爭議;據查該用字者,乃源於客、漢字「義同音異」處,及「客話非漢語」之部分也,該非漢語者當應無漢字可言,但吾人卻依舊竭盡所能,想在無漢字範圍中尋覓漢字,甚至將取得不妥之用字,設法自圓其說以圖作為合理用字之藉口,而未能另啟該詞意之漢字,給予破音為用,故而造成今日之亂象。

  本文中之「」、「煞猛」、「阿」及「若」,均屬譯音字,不具該詞真正義意之用字(4),吾人亦稱之為「表音漢字」;日本則稱之為漢字記音」字 (1,2)

 

  此一「表音漢字」在文中與「本字」參混為用,如又未予標明另加註解,則實很難以「漢字」之角度,去了解該各詞之詞意;甚而影響整篇文章之品質。

  日語本無文字,約在西元5世紀前,由中國傳入漢字,初期乃以借用漢字記音例如「」稱為kusa,即以「久佐」二字表音;但此法有失效率,且喪失漢字之「辨義」功能,故乃已棄之不用多年;並已啟用漢字表義,直接寫作「草」,但發音則沿用日語傳統讀法如者是也 (1)

   爾今「客話非漢語」部分之取用漢字,所遭遇之困境亦屬使雷同,但吾人卻未能啟用「他山石可攻錯」之策,而致陷入了困境不可自拔,豈不憾哉!

  二、如無「字義與字音」均符合者,次取「字義相同字音不同者」

     行「破音」為用。

  凡具與客語「義同音異」之漢字:如「」字得破音成「我ngaiˇ」,

以取代「」字為用;「」字得破音成「mangˇ」,以取代「」字為用;「頭低低」之「」字,得破音成「低laiˇ」,以取代「頭laiˇ(5);又如「剩」字得破音成「剩cunˊ」,以取代「伸錢」之「伸」字為用;如「聊」字得破音成「聊liau」,以取代「來」之「(6,7,8)字等皆然;如此一來,每一個文字人人皆可看得

懂,至於讀音,則得依各語族之音注而讀之;易言之,以後將不再會有「義同音異」文字,應該得用而無法取用之困擾。

    又如本文1、用教育部客語用字規則之版本立足公園,放眼天下,靈靈顯大伯公」一句中之「」字,

   三、如無「字義相同字音不同者」,再取「字義不同字音相同者」,

 

       作為外來轉入客、漢語之「譯音字」為用。

  「客、漢語」本來就不具有之言詞,用「義異音同」之漢字書寫,以表達其詞字的語音,並加<>號而用之;此一用字得不究其詞字之意義;如外語之人、地名或特殊詞彙;如<布希><紐約><愛的美敦>(9);客語之專有名詞<
>(7.8)者然。

 

    四、如客語獨有而漢語不具之詞字,當依造字法則造字為用。

 

    如本文1、用教育部客語用字規則之版本 伯公伯婆,情恩深,像海河。」一句中之「」字,本應該是一個第二人稱所有格「你的」一字才對但漢語中卻不具此一所有格」之一個字;如英文之「your」,而客語者卻獨有之;故吾人乃藉借字之名而取「」字為用;但康熙字典註:「若」者乃「汝也(10),與你、爾等同,均不具你的」之解,故「若」字作為「第二人稱代名詞之所有格」,「你的」來用確屬不妥。

    在漢字未有而又必須使用者,當得新造字以用之,此乃自古之慣例;否則免強取用無字之字,必將造成無可挽回之謬誤。

    因此建議新造「」字,並依各語族之所需而破音」成ngiaˊ等為用(11)

    又如「雞lon仔」的long字,今閩語新列字為用(8.12);惟康熙字典註,今江東呼雞少者曰「lianˇ」;並無指定雌、雄之別(10.);但客語之lon是專指未生蛋之小母雞而言,故「字與本詞意者不符。

  四言雜字附七言(13)註:閹雞水雄禽」之lon,專指未生蛋之小母雞而言;該文字在漢語典籍遍尋無著,當屬客家前人,以「未成母」三字組合而成之新造文字,今如予用之,雖需造字亦甚值酌參。

    爾今在文中,已有「義同音異」之漢字得以取用者,當就不該造新字,應得將該字以破音為用,此乃眾所公認也;如「公、母」之母字,客語方音稱之為maˇ;此maˇ音,在漢字中無法取得適當之客語用字,以往吾人乃取用新造
字為用;如刀、豬
(8);由於此字,應得以「母」字破音成「maˇ」為用;故此一新造字當為大眾所反對但切不宜因噎廢食,連應造字之處亦反對;致使影響了客語用字的正確性,那就得不償失了。

 

  五、如康熙字典等典籍已有之文字,而近代字典、電腦等從缺者,亦當依式造字重回使用。

 

    如醃缸bidˋ」忒之「bidˋ」字者然;惟目前之客語字典均以「必」字代用(7.8.);夫「必」字,漢字中並無作「裂掉」之意解,僅屬「義異音同」之漢字耳,故用之不符本詞之詞意。

  bidˋ」字者,康熙字典註:「器破未離謂謂之(10)此解正與本詞意吻合也,故應將「必」字,依造字並回復使用。

 

    六、如客語獨具的特殊詞句,而漢語亦有近似之詞句者,得以「漢

 

字表義,音注表讀音」,行「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

    如覺詞、讀分離標示法以詞字與音注分上下行,在書寫時有所不便,乃建議將日語之、客語之改寫成單行,加   使成:如淺 草asakusa 」、稱讚oˊnoˋ以資與非詞、讀分離法」或稱「破音詞法」(2)者之區別。

    如本文上述1、用教育部客語用字規則書寫之版本

      A、「大家戮力手牽手,煞猛打拚不畏苦

 

    本句中煞猛」一詞,乃為「努力」之意;而「煞猛」者,僅屬客話「義異音同」之兩個漢字耳;故在此代作「努力」一詞之用,如不再作另外註解,確有不妥之嫌。

 

    因之本詞應採「漢字表義,音注表讀音」,行「詞、讀分離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而得寫成「努力sadˋmangˊ」為用;或採其他音注法,如國語注音符號,「努力ㄙㄚㄉˋㄇㄤˊ」,甚至得採用「表音漢字」作權充注音符號為用,如以「努力煞猛sadˋmangˊ」者是也。

  「表音漢字」作注音符號者,除必須另行加註其詞意外,還須加注讀音,始能達到正確無誤;此一方式,由於有失效率,且喪失漢字之辨義功能,故日文已棄之不用多年;吾人當不宜再踏覆轍。

 

B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人人實在有溫暖。

 

    本句中」一詞,乃為「稱讚」之意也;而「」者,僅屬客話「義異音同」之兩個漢字耳;故在此代作「稱讚」一詞之用,如不再作另外註解,確有不妥之嫌。

    因之本詞應採「漢字表義,音注表讀音」,行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而得寫成「稱讚oˊnoˋ」為用;或採其他音注法,如國語注音符號,「稱讚ˊㄋㄛˋ」,甚至得採用「表音漢字」作權充注音符號為用,如以稱讚oˊnoˋ者是也。

    以上乃筆者初步之構思,違失之處在所難免,尚祈賢達不吝惠予匡正之。

 

討論

 

   

 

    本文前述以教育部客語用字規則,所新寫出之伯公會會歌詞版本之例,其中「本字」部分,在取用漢字上,90%以上均無爭議;但在客、漢字「義同音異」處,及「客話非漢語部分」之用字,卻依舊存有嚴重的瑕疵。

    如例一靈靈顯大伯公一句之」字本應屬所屬的介詞」者始得取用之,但自以前所用過之「介」字,後來改用「」字者,均只是「義異音同」之代用字而已,而非所屬的介詞;故應導正改取,屬於所屬的介詞」之用字__「的」(14),才屬合理。

    至於「的」之客語「漢讀」為「didˋ」,則應破音成「ge」,使成為客語之「語讀」音為是。

    又另如「來」之「」字,自以往所用過之「料、嬲、嫽、寮」等字,一再質疑與爭議間,至今一轉眼就花掉了約30年歲月,但還是未能切著重點;又今取用之」字,在一般字典與電腦均從缺,而康熙字典註:與燎同 (10),均不符本詞之詞意;故當會依舊是一個接一個「義異音同」之漢字在打轉而已。

 

    其實「聊」字,乃漢字中最被通用者,且在早期也有字典用過(6),但有學者認為該「聊」字,如「四縣客」是「liauˇ」而非「liau」,其音調不符,故而棄之不用。

 

    如能放下「以音取字之執著」,在此客、漢語間,「字義相同字音不同處」,行「破音法」使成「來聊liau」,豈非「義、音」均符合,而天下太平,並消除了所有之質疑與爭議?

    如例二、「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人人實在有溫暖」一句中之」一詞,另有取「安腦」等為用者,此均屬「同音之漢字耳」,與「稱讚」之詞意者不符,故用之不妥。

 

    又「」之「」字,在一般字典及電腦均從缺,而康熙字典註:「言相侮也」(10),正與本詞意「稱讚」者「相反」;教育部及有關字典卻正式採用(7.8),為避免造成誤解,當另取他字為妥。

  另外再舉一例,客語最常用的「moˇgadˋmoˇsadˋ」一詞,有寫作「無結無煞」(7.8),此乃「不知所措」之意也,而「無結無煞」者,僅屬客話「義異音同」之四個漢字耳;故在此權充代作「不知所措」一詞之用,如不再作另外註解,亦確有不妥之嫌。

 

  因之本詞應採「漢字表義,音注表讀音」,行「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稱「破音詞法」(2)解決之;而得寫成「不知所措moˇgadˋmoˇsadˋ」;或採其他音注法,如國語注音符號,「不知所措ㄇㄛˇㄍㄚㄉˋㄇㄛˇㄙㄚㄉˋ;甚至得採用「表音漢字」作權充注音符號為用,如以不知所措無結無煞moˇgadˋmoˇsadˋ」者是也。

 

    如例三、「伯公伯婆,情恩深,像海河一句中之」字,只是得作「汝」字解之一個漢字耳(10),並不具本詞所需「你的」之詞意;又此一「」字,與你、爾、汝等,均同屬「第二人稱主格」,而非「第二人稱所有格」,故用之不妥。

    由於漢語不具「第二人稱所有格」之用字,而客語獨有之,故應得依例新造字為用,乃建議以漢字「你」兩字各取一半新造組成「」一字,其音則配合客語語音「ngiaˊ(11),作為「第二人稱所有格」,以供公決之酌參。

 

肆、結論

 

    客語之書寫,今大致已可解決無礙,乃近數十年來客委會、教育部之客語學者專家努力之成果,厥功甚偉。

 

    惟在客、漢字「義同音異」處,及「客話非漢語部分」之用字部分,卻依舊存在嚴重的瑕疵,故而造成廣大用字者之不便、教學者無奈、甚至有客語薪傳師黃文雄先生,在報上連載「探討漢字客家語的詞句()用字」,進行嚴肅的批判(15)而今吾人當不能再不予重視之

 

    客語用字問題,應有徹底解決之道,而吾人卻疏予思考,當為本世代客家人之過失也;若此以往不但無助於客語之推廣反而必將成為將來客語消亡主因之一深值省思

 

    今日會有如此爭議之癥結,個人認為其一是:未予善用客、漢間「義同音異」之漢字,行「破音」為用,且執著採用「音同義異」之「譯音字」為用,令人無法用漢字之角度去瞭解其詞意;竟成「用字非字」的怪象。

 

    再者是:吾人於「本字」取用漢字時,當遵守「以音取字」的語言學基本法則;卻在「客話非漢語部分」,當無漢字可言之處依然偏執誤用「以音取漢字」法;易言之,也就是在無漢字之詞語中尋覓其漢字,卻輕忽該語之呈現,故而造成諸多用字之偏差;使「客語取用漢字」之窘境,竟成為無法掙脫的窠臼。

 

    另者更重要的是,教育部訂定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漢字選用規則,其條文尚欠周延有關(3)如其規則之一、本字之認定:就有附帶諸多條件與但書…」,此乃所有訂定法規,公布周知之文件…最大之忌諱;而本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漢字選用規則竟然如此;故而造成可以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之藉口

 

    該規則雖已經數次修改,但還是不改原則淆混之癥而致造成今日亂象主因之一(3)

 

    反觀日本在我唐、宋年代,引入漢字為用時,在用字之書寫上,也與目前「客話非漢語」部份,發生同樣之困境,但他們早就以「漢字表義,音標表讀音」兩者分離處理法解決之(2),而今日吾人卻未能以「他山石可攻錯」之策,以掙脫窠臼,豈不憾哉!

    綜合有關資料並分析,認為爾今應達可終結此一「客語用字爭議」之時機;乃提出本文以供酌參,敬請讀者集思廣益並惠予匡正之。

 

附註

本文「伯公會歌」改用「漢字表意音注表讀音法書寫版本之例1

伯公會會歌

伯公伯婆,情恩深 像海河

立足公園,放眼天下,靈靈顯顯大伯公

家事、國事、天下事,有求必應

保庇 五穀豐登,仕途旺,生理日日賺

伯公伯婆,情恩深 像海河

大家牽手,打拚不畏苦

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人人實在有溫暖

伯公伯婆,恩深,像海河。

 

    以上「」紅字部分是將原來用表音漢字」者,改為「表意漢字」,其上行則為「客語語讀」之音注;此乃「漢字表義,音標表讀音」兩者分離處理法,也就是所謂之詞、讀分離標示法」或「破音詞法」也

    最後一行者為新造字;其他黑字上行有音注者,為較少接觸之「生字」也。

 

伍、參考文獻

 

1.维基百科 2015  訓讀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

 

    zh.wikipedia.org/wiki/訓讀

 

2.宋細福 2015 日本引進漢字至今之發展與客語使用漢字之檢

 

  細福的部落格 - Xuite日誌 - 隨意窩Xuite

 

3.教育部 2015網路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漢字選用原則

 

www.edu.tw/pages/list.aspx?Node=3653&Index=8&wid..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 客家語]

 

4.宋細福 2015 伯公會歌詞12修稿a  宋細福的部落格:: 隨意窩Xuite日誌  blog.xuite.net/ssf101ssf101/twblog

 

5.宋細福 2015 論客語取用正確漢字之訣竅 宋細福的部落格:: 隨意  Xuite日誌

 

6.楊正男等 1998 客語字音辭典 ISBN 957-567-2 台灣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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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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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Yahoo!知識+ 2009 什麼是愛的美敦書? - Yahoo!知識+

 

  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blog.xuite.net/ssf101ssf101

 

10.凌紹雯等 1995 新修康熙字典 五周出版有限公司

 

11.宋細福  2015  客語正確漢字篩檢表  宋細福的部落格:: 隨意窩Xuite日誌blog.xuite.net/ssf101ssf101/twblog

 

12.董忠司  2002  台灣閩南語辭典 ISBN 957-11-2270-X  五南圖

 

   書出版公司

 

13.古傳本 清末未標年 閹雞雞 水雄禽 四言雜字附七言p1 台灣

 

新竹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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