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細福
提要
為配合政府「殯葬管理條例」(https://law.moj.gov.tw/Index.aspx),『對私人塔位若是有取得土地、建物權狀者則可以永久使用;然而倘如塔位建物一直永無止盡增加的話,狹小的台灣遲早會有土地不夠的問題;因此乃有對私人塔位建物也就是靈骨塔塔位的使用管制之規定』。
「宋高麟公嘗會」,有鑑於此,乃積極著手開創「靈骨塔無限空間與運作方案」以茲因應;本方案乃續延原有「靈骨塔」置放傳統大型之骨骸甕,所剩餘空間,分「多層小靈骨瓶」期、電腦處理「靈骨塔無限空間」期,二階段實施,以達到無限空間與運作目的,資以福蔭「本公嘗會」之後世萬代。
一、
前言
近年來各國紛紛邁進高齡化社會,對於傳統的喪葬觀念也不斷改變,「簡化」幾乎成為共識,台灣之前流行「樹葬」、近年更出現「環保葬」,而日本近年甚有流行所謂的「零葬」者,這些傳統儀式的改變,也導致殯葬業生態發生變化。
惟對祖先「慎終追遠」之情,乃國人牢不可破之美德,故葬法當得有所變化,但啟用日式主張之「不要葬禮、不留骨灰、不要墓地祭拜」,希望讓人生終點歸於零者,當應不足為取;因之本「公嘗會」乃著手分期實施,「多層小靈骨瓶」置放區與開創啟用「電腦科技」區,以資儲存往生者之肖像、姓名、及一切功名個資…設立一套檔案,其中一份置於本「公嘗會」之靈骨塔中,得以每年祭祖時,審慎舉辦添加資料更新之儀式;另一套則由「公嘗會」保管,並得轉錄提供所有會員持有之;而得促成宗親「慎終追遠」之情,並達「靈骨塔無限空間」之目的。
二、 本公嘗會「無限空間靈骨塔」設立之程序
「無限空間靈骨塔」之設立,乃本公嘗會為族人「千秋萬代」之大事,不可不慎也;故必須分階段,逐步實施檢討,所用資材之永固性、個資之永久可辨識性,經去腐存菁後,再由族人擇定實施之,茲分述如下。
1,延續傳統大型骨骸甕存置放區:
在現有規劃「傳統大型骨骸甕存置」區,任由宗親依規繳費擇定為用之;至該區額滿為止。
2,「多層小靈骨瓶」置放實驗區
本區由「本公嘗會」,新屋地區之25世「祖華公」嫡系37靈骨席位,依規預繳40席位之空餘席位,設立一坪以內之「多層小靈骨瓶」架一個;得會同宗親有識之士,共同研商開創各項資材及資料編輯存儲實驗,此一實驗結果,乃由新屋區25世「祖華公」會負責人,會同「本公嘗會」參與人員整理呈報本「公嘗會」以資作為全面實施參考及管理之。
該「多層小靈骨瓶」架,預設約寬1公尺X長2公尺X高1.5公尺,酌分成5層使用;依「靈骨瓶」直徑2-5公分之大小不同,估計每層每層置放靈骨瓶800-5000席位,五層則得存放4000-25000席位。
相關圖式敬請酌參:
「多層小靈骨瓶」置放實驗區
3,「多層小靈骨瓶」置放實施區
依據上2,項「置放實驗區」之實驗結果,經本「公嘗會」確認可行者,再行依式設立21世「高麟公」後裔六房區實施之,以資作為宗親所需選項之一。
4,「無限空間靈骨塔」實驗區
三、 本公嘗「無限空間靈骨塔管理運作規則
本規則之運作,一切仍依「宋高麟公嘗章程」辦理;如遇有創新,或需更改事項,必當依照「宋高麟公嘗章程」,提案經大會通過後實施之。本「公嘗」乃依桃園市殯葬管理條例,據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財產權」之設立與運作;而創新「無限空間靈骨塔」席位之設立與運作,則非屬基本「財產權」,而得以繼承之範疇,故當另依憲法所賦予「結社權」之設立與運作之。
本「多層小靈骨瓶」置放區、「無限空間靈骨塔」,既已創立了席位無限,故本「公嘗會」派下人員,當得自行選定,並依「結社」規則,免費取得該「席位」,以資福蔭後世萬代;惟必須依照「結社」規則,依法加入「無限空間靈骨塔」會員,並遵守所訂規則,按時出席祭祖儀式,並酌繳年費,才能取得此一權益,以資正常運作與發揚光大之。
本「開創靈骨塔無限空間與運作」之草案,乃僅屬作者等初步之拙見,尚祈各宗賢共襄盛舉,提供卓見,作為定案之參考為荷。
跋文
本「方案」之創設,乃融合傳統與現代電腦科技方法,創立「靈骨塔無限空間與運作方案」,以資解決今後有限「靈骨席位」之困擾,並期藉之福蔭「本公嘗會」之後世萬代。
「本公嘗會」之宗親,均可取得加入本「方案」之會員資格,惟必須遵守所訂定之規則,按時出席祭祖儀式,及酌繳年費;才得據該年費收據,領取「參會伴手禮」之權益,並資以正常運作與發揚光大之。
如有宗親,覺得一次須付出數萬元傳統「靈骨席位」,而感到困擾者,也當得藉加入本會員,而取得免費之「靈骨塔無限空間」「靈骨席位」,作為選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