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細福
一、前言
李先生「寫客文莫摎歧視準生趣」一文,拜讀再三,感佩至極;一甲子前,一般民間之「客語語法」,就是如此,爾今聽起來,格外親切;但能寫出者卻已「鳳毛麟角」,而李先生卻是難得之一位。
惟李先生書寫「客語語法」所啟用之文字,乃依教育部公布之建議用字(參1、2);惟該建議之用字,爾今經當時主持之梁榮茂主委及學者專家再三檢討(參3),卻發現尚有一點瑕疵,此一瑕疵,乃當時有部分教育部之學者,仍然依據個人之「認知」,而取用「表音漢字」為用,易言之乃屬「注音符號」之另一類型也;而非正統得自「漢語字典」之「解釋」得以取得之「正統漢字」。
此雖僅屬「差之毫釐」,卻形成今日客語書寫用字「失之千里」,且難以解決之困擾;若尚還令其繼之以往,則客語書寫用字問題,必將永無解決之日;有鑒於此,本文乃提出以下之剖析及共商解決之道。
所謂「漢語詞彙」者,乃載於當代「漢語字辭典」之詞彙;而「非漢語語音詞彙」者,乃該「漢語詞彙」對應之「方言語音詞彙」者也;如漢語之「無所適從」,客語之「方言語音詞彙」乃「moˇgadˋmoˇsadˋ」,此當不得啟用「表音漢字」寫成「無結無煞」,而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同樣狀況,漢語之「當作有趣」,客語之「方言語音詞彙」乃「zunˋsenˊqi」,當不得啟用「表音漢字」寫成「準生趣」,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亦然。
爾今客語之「方言語音詞彙」,未能順利寫成正確之用字,其原因乃在於悖離啟用漢字書寫者,必須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之正當「邏輯思維」,而謬將「表音漢字」當作正統漢字為用所致;更有甚者,尚有部分鄉賢,誤將教育部公布尚有瑕疵之「建議用字」 (並非正式用字),當作基本之自我「認知」,甚而成為無可置疑之「信仰」;故而造成今日無解爭議之癥結;惟爾今當時教育部公布主持之梁榮茂主委等,已發現該公布資料尚有瑕疵,而期能適時修正;故凡我鄉親又安得堅持自我之「謬誤認知」,而造成書寫用字之無窮爭議。
三、解決「漢語詞彙」與「非漢語語音詞彙」間,在書寫上之實例
「客語」書寫用字方面,國內學者,經數十年之努力,對「嫡傳漢語」之書寫用字,大致均已底定,厥功甚偉;但對「客話非漢語」,本無漢字可言處,卻依然呈現諸多爭議,乃不爭之事實;其癥結則在所啟用之「表音漢字」與該語意不符之故也;解決之道,茲分述如下:
1,啟用「漢字」書寫者,其語意一律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不得依個人之「認知」,或為因應錯誤之考試命題而謬從之;所謂「漢語字典」者,乃如康熙字典、辭海、辭源、國語大辭典…者然。
2,啟用「非現有漢字」書寫者,則必須依照「六書」(參4)原則,創造新字為用,如「𠊎」字,尚須促成教育部編入「漢語字典」,公布全國遵用之。
3,啟用「共通語意」與母語「語音」分離標述法,亦即所謂「破音詞法」(參5)也;如漢語之「無所適從」一詞,得寫成”無所適從/moˇgadˋmoˇsadˋ”,而不得啟用「表音漢字」寫成「無結無煞」,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4,啟用「客」字圖騰,作為取代六書「形聲」之「左形右聲」規則;例如漢字之「指」,从手,旨聲、「佐」,从人,右聲…;而客語之「表音漢字」,例如「愛去哪?」之「愛」,得寫成「客愛」;从「客」乃表客語文字之意,而「愛」則為客語之唸聲oi也;至於「客愛」之客語語意,則必須在文後另行註明:”客語之「客愛」,乃漢語之「要」也”;今後客語字典之編撰者,也得將此資料,作為編入之新詞條。以資加速解決客語語音用字之困擾。
四、討論
爾今之客語中,據估計嫡傳自「漢語」,可尋得漢字者約70%,而自「非漢語」流轉演化而成,當無漢字可言者約30%:因之啟用漢字書寫之文詞,其語意一律當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乃天經地義無咎;例如用漢文所寫之「大丈夫」一詞,其語意乃「有志氣而勇敢剛毅的男子」之意也;而日文書寫之「大丈夫」一詞(參6),其語意則為「沒問題」、「沒有危險」、「放心」或「可以」等等之意涵;又如客語方言語音所謂之「愛去哪?」之「客愛」,乃等同漢字之「要」也;故用漢文書寫之文詞,當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而以日文書寫者,則以「日語字典」為準。
現有「漢字」未備之客語「方言語音用字」,則必須依照「六書」原則,創造新字為用,切勿啟用各自「認知」之「表音漢字」,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如客方言所謂之「ngaiˇ」,當依「六書」原則,創造一個「𠊎」之新字為用;而不得啟用各自「認知」之「表音漢字」,如「捱、涯、崖…」為用,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如啟用「新造字」方式以解決用字之困境,卻須時漫長,才能完成政府教育單位之審核通過,並編入漢語字典,公布全國遵行,而造成實際應用不濟之困擾者,當得以「共通語意」與母語「語音」分離標述法,亦即所謂「破音詞法」解決之;
上述之「破音詞法」,在日本之「日文」與「漢文」間書寫問題,也曾爭議了300年,最後乃於1889年「明治維新」(參7)改革成功,而成為日本政績史上之亮點,也使日文之「黑暗期」一躍而成為「文化巨龍」光耀世界;如「淺草」一詞之例:乃寫成「淺草/あさくさ」;此「淺草」者,乃漢語之正統用字也,而「あさくさ」者,則為「日語方言之語音」也;當不再以「表音漢字」寫成日音之「朝asa久ku佐sa」,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如此一來,不但得讓讀者一目了然各詞彙之語意,也得以完整保存各「方言」之「母語語音」,豈不善哉;綜上觀之,日本可以隨機應變,而改革成功;惟「客語」又何須堅持「硬頸精神」致使「坐以待斃?」。
客語書寫用字,又有何不可也藉「破音詞法」將漢語之「無所適從」一詞之例,寫成客語之”無所適從/moˇgadˋmoˇsadˋ”;以免謬用「表音漢字」寫成「無結無煞」,而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在「六書」原則之造字方法中,有80%以上乃藉「形聲」法而為之;也就是「左形右聲」規則;例如漢字之「指」,从手,旨聲…;而客語之「表音漢字」,例如「愛去哪?」之「愛」,也當得寫成「客愛」;而讓讀者依六書原則之「形聲」法,一眼就得以看出「客愛」乃屬客家獨有之「示意文字」,其讀音乃客語之「oi」也;如是者豈非又為客語方言語音用字,又創造了一扇新法門,謹供酌參為荷。
五、結論
客語書寫用字,當以「言之有理」,及「論之有據」為基礎;卻勿執著於自我之「認知」,而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因之啟用統一之「文字」乃為最終目標;換言之,「嫡傳」漢語之「詞彙」當以傳統之「漢字」為準;而流轉自「非漢語」融合演化而成之「客語方言」語音,當無漢字可言處,則必須依「六書」原則,新創「漢字」,並促成政府教育部編入「漢語字典」,公布全國遵用之,以利千秋萬代之正確傳承。
惟客語中流轉自「非漢語」「客語方言」之語音,在教育部未及編入漢語字典並公布全國遵用前,當得依傳統方式,啟用:「共通語意」與母語「語音」分離標述法、或啟用「客」字圖騰,作為取代六書「形聲」之「左形右聲」規則;而解決之。
但由於爾今客家界之鄉賢學者,對客語書寫用字之見解尚未趨一致,故尚無「定論」可言;因之筆者乃提出上述之見解作為藍本,敬祈各界鄉親學者,共襄盛舉,提出卓見,共同研討,已完成客語書寫用字之最佳定論為荷。
六、參考文獻
1,教育部 2019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1批hakka-words.pdf
2,教育部 2019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2批https://www.slideshare.net/slideshow/2-53575780/53575780
3,梁榮茂、賴金河、宋細福
20260521 客語書寫用字定論之商榷(草案) https://ssf101.blogspot.com/
4, 維基百科 2022 六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AD%E6%9B%B8
5,宋細福 2015. 「破音詞法」
部落格客語用字之抉擇
6,google 2026 日文大丈夫 https://colanekojp.com.tw/classroom_detail/732
7,維基百科 2024 明治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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