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 星期三

客語書寫用字定論之商榷(草案)

 2026.03.05.

一、前言

    歷來民間客語之傳承乃藉「口耳相傳」為主故對書寫之用字,卻未予重視;惟迄自1988還我母語運動(1)後,才激起強烈「客家意識」;故而有諸多鄉賢學者乃主張每一客語語音,均應賦予適當之用字為妥。

    但當時卻因無前例可循乃以各自之「認知」,而行取用「音同意異」之漢字,或隨意造一個字為用,因而造成「天下大亂」好不容易才由「客委會」及「教育部」2009年公布「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第1批)」(2)2010年公布「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第2批)」(3);而得以稍解嫡傳「漢語」之絕大部分用字;但在「客話」中自「非漢語」流轉而來之「語音」,本無「漢字」可言處,至今卻依舊尚存諸多「爭議」之用字,乃不爭之事實;有鑑於此,本文乃提出以下之剖析及共商解決之道。

「客話」中「非漢語」語音用字謬誤之肇因

    1988還我母語運動」後客家鄉賢及學術界,乃不斷興起熱烈舉辦客語用字之研討會;是時也正逢本作者梁榮茂教授正任職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之主委;因之也擔任本客語用字之研討會」之主持人;當時客家界,因普遍瀰漫在個人「認知」之高漲期故有所謂「民」型之鄉親與「學粹」型之學者在,故雖尚各有瑕疵,卻均各自執著,爭論不休,而無法定案

    歲月如梭,匆匆已過30年以上,嫡傳「漢語」之絕大部分用字雖已有共識而告解決;但「非漢語」流轉而來之「語音」部分卻因學界引用不符時宜之資料論述,而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如今既已知之了然,故當應從善如流,立即撥亂反正之

    上述所謂學界引用「不符時宜之資料」者乃有如羅教授之認為:『對有音無字之詞彙,欲取用漢字為用時,最簡單方便之方式,就是借用自己認為最適之語音漢字為用』(4);此一論述乃依據漢朝之「爾雅」(5)記錄各「方言語音」時所用,並傳承至今,未曾改變

    惟斯時由於尚無適當之音標可用,故當如是;而今卻已有各式精準之「音標」;如「國際音標」(6)「漢音音標」,甚至台灣獨有之ㄅㄆㄇ「注音符號」加強版故自古以來「錯綜複雜」,暫用「假借」用字之方式,應得隨時代「精進」,而不宜再死守,更不宜引用此一不符時宜假借之「表音漢字」為用,而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如尚繼續啟用假借」之論述,則客家用字之各鄉賢當必造成各有之不同認知」而致造成更永無止盡之爭論

、客語語音用字解決之見解

    客語書寫用字方面,國內學者,經數十年之努力,對嫡傳漢語之書寫用字,大致均已底定,功甚偉;但對客話非漢語,本無漢字可言處,卻依然呈現諸多爭議,乃不爭之事實其癥結則在所啟用之「表音漢字」與該語意不符之故也;解決之道茲分述如下: 

  1,漢字書寫者,其語意一律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不得依個人之「認知」,或為因應錯誤之考試命題而謬從之;所謂「漢語字典」者,乃如康熙字典、辭海、辭源、國語大辭典者也 

  2, 非現有漢字」書寫者則必須依照六書」(7)原則,創造新字為用,如 」字,尚須促成教育部編入「漢語字典」,公布全國遵用之 

  3,啟用「共通語意」與母語「語音」分離標述法,亦即所謂「破音詞法」(8)如漢語之「無所適從」一詞,得寫成無所適從/moˇgadˋmoˇsadˋ,而不得用「表音漢字」寫成「無結無煞」,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4,啟用字圖騰,作為取代六書「形聲」「左形右聲」規則;例如漢字之「指」,从手,旨聲「佐」从人,右聲;而客語之「表音漢字」,例如「愛去哪?」之「愛」,得寫成愛」」乃表客語文字之意」則為客語之唸oi;至於「愛」之客語語意則必須在文後另行註明客語之「愛」,乃漢語之「要」也;今後客語字典之編撰者,也得將此資料,作為編入之新詞條以資加速解決客語語音用字之困擾

、討論

    爾今之客語中,據估計嫡傳自「漢語」,可尋得漢字者約70%,而自非漢語」流轉演化而成,當無漢字可言者約30%:因之啟用漢字書寫之文詞其語意一律當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乃天經地義無咎例如用漢文所寫之「大丈夫」一詞其語意乃有志氣而勇敢剛毅的男子之意也而日文書寫之「大丈夫」一詞(9)其語意則為「沒問題」、「沒有危險」、「放心」或「可以」等等之意涵又如客語方言語音所謂之「愛去哪?」之「愛」,乃等同漢字之「要」也;故用漢文書寫之文詞,當以「漢語字典」之解釋為準;而以日文書寫者,則以「日語字典」為準

   現有漢字未備之客語方言語音用字則必須依照「六書」原則,創造新字為用,切勿啟用各自認知表音漢字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如客方言所謂之ngaiˇ,當依六書原則,創造一個「」之新字為用;而不得啟用各自認知表音漢字「捱涯、崖」為用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如啟用「新造字」方式以解決用字之困境卻須時漫長,才能完成政府教育單位之審核通過,並編入漢語字典,公布全國遵行,而造成實際應用不濟之困擾者,當得以「共通語意」與母語「語音」分離標述法,亦即所謂「破音詞法」解決之

    上述之「破音詞法」,在日本日文漢文」間書寫問題,也曾爭議了300年,最後乃於1889明治維新(10)改革成功,而成為日本政績史上之亮點,也使日文之黑暗期」一躍而成為「文化巨龍」光耀世界;如「淺草」一詞之例:乃寫成「淺草/あさくさ」「淺草」者,乃漢語之正統用字也,而「あさくさ」者,則為日語方言之語音當不再以「表音漢字」寫成日音之「朝asakusa,以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如此一來,不但得讓讀者一目了然各詞彙之語意,也得以完整保存方言母語語音,豈不善哉;綜上觀之,日本可以隨機應變,而改革成功客語又何須堅持「硬頸精神」致使「坐以待斃?」。

    又有何不可也藉「破音詞法」漢語之「無所適從」一詞之例寫成客語之無所適從/moˇgadˋmoˇsadˋ;以免謬用「表音漢字」寫成「無結無煞」,而致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六書」原則之造字方法中,有80%以上乃藉「形聲」法而為之;也就是「左形右聲」規則;例如漢字之「指」,从手旨聲而客語之「表音漢字」,例如「愛去哪?」之「愛」,也當得寫成愛」;而讓讀者依六書原則之「形聲」法,一眼就得以看出愛」乃屬客家獨有之「示意文字」其讀音乃客語之oi」也如是者豈非又為客語方言語音用字,又創造了一扇新法門,謹供酌參為荷 

、結論

    客語書寫用字當以統一之「文字」最終目標換言之嫡傳」漢語之「詞彙」當以傳統之「漢字」為準;而流轉自「非漢語」融合演化而成之「客語方言」語音,當無漢字可言處,則必須依「六書」原則新創「漢字」並促成政府教育部編入「漢語字典」公布全國遵用之以利千秋萬代之正確傳承

    客語中流轉自「非漢語」「客語方言」之語音在教育部未及編入漢語字典並公布全國遵用前,當得依傳統方式,啟用啟用:「共通語意」與母語「語音」分離標述法、或啟用」字圖騰,作為取代六書「形聲」之「左形右聲」規則;而解決之

    惟由於爾今客家界之鄉賢學者,對客語書寫用字之見解尚未趨一致,故尚無「定論」可言;因之筆者乃提出上述之見解作為藍本,敬祈各界鄉言學者共襄盛舉,提出卓見,共同研討,已完成客語書寫用字之最佳定論為荷

 

、參考文獻

1,維基百科 2026 還我母語運動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82%84%E6%88%91%E6%AF%8D%E8%AA%9E%E9%81%8B%E5%8B%95

2,教育部  2019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1hakka-words.pdf

3,教育部  2019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2https://www.slideshare.net/slideshow/2-53575780/53575780

4,羅肇錦  2021 走音嗄變走義    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3802021/09/01 出刊/ 半月刊   國立中央大學 客家學院 電子報

5,陳建初等 2021 新譯爾」讀本 ISBN 978-957-14-5465-8 三民書局

6, 維基百科 2026 國際音標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9B%BD%E9%99%85%E9%9F%B3%E6%A0%87%E8%A1%A8

7,維基百科 2022 六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AD%E6%9B%B8

8,宋細福 2015.  「破音詞法」  部落格客語用字之抉擇

9,google 2026  日文大丈夫

10,維基百科 2024 明治維新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8%8E%E6%B2%BB%E7%BB%B4%E6%96%B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