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 星期四

客語用字八規則雛議,列之如下,以資參考:

 附件、「客語用字八規則」芻案

 

「客語用字八規則」芻案

 

1.嫡傳「漢語」之用字,悉以「音、意」兼顧者為限。

2.所用「漢字」必需以「康熙字典」及其他「漢語」字辭典解釋為準。

3.「字異音異而義同」者,得依各習慣之方音語字亦得採「書同文音各表」「破音詞法」()備註法」解決;詳如芻案說明3

4.「客語」中,非「漢語」之用字,必須能呈現語意者為限。

5.客語中「非漢語」部分,無適切之「漢字」可以對應者,採「破音字」或「音注法」解決之。

6.漢語不備而客語獨具之「詞彙」,得採「書同文音各表」或國際慣用之「破音詞  」解決之。

7.漢語不備而客語獨具之「字彙」,必須依照「六書」法創造新字。

8.外來語之專有名詞,得借「音同義異」之漢字,行譯音為用。

   以上「客語用字八規則」芻案之結論為:凡客語採「漢字」書寫之處,就必需愘守漢語字典之「釋解」為準;而在客話中之「非漢語」當無「漢字」可言處,就當依照歷代傳承之「書同文音各表法」規則解決之;如有「漢語」不備,而「客語」獨具之「字彙」者,得依「六書」原則新造字為用;當切勿取用「音同意異」之「錯別」漢字為用,而造成「詞不達意」之憾。

 

 

內容之細節說明如下

 

 

 

客語用字八規則」芻案說明

 

1.嫡傳「漢語」之用字,悉以「音、意」兼顧者為限。

如「人之初,性本善」、「昔時賢文誨汝諄諄「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所有漢語用字皆屬之,且悉以「音、意」兼顧者為限。

 

2.所用「漢字」必需以「康熙字典」及其他「漢語」字辭典解釋為準。

如有以客語語音「bagˋ山」之「跋」當作爬山之「爬」,或以「kied山」之「蹶」,當作登山之「登」,均非所宜,因與上述「字辭典」之解釋不符,故不宜取用。 當得以「破音字」等法,寫作「爬/-bagˋ山」,或以「破音詞」法寫作<-kied  sanˊ/登山·>而類推解決之。

3.「字異音異而義同者,得依各習慣之方音語字亦得採「書同文音各表「破音詞法「()備註法」解決;如「囥」均作「藏」解,得依各習慣之方音、語字;亦得採「書同文,音各表」寫成「藏/-kong()「破音詞法」寫成<-biang/藏()>「()備註法」寫成「藏(-kong()」而解決之

4.「客語」中,非「漢語」之用字,必須能呈現語意者為限。

「客語」之「zang/riang 來聊」之「zang/riang」,乃為「四縣腔/四海腔」客語中之非「漢語」也,如要用「漢字」書寫,則必須寫成「再」或「才」,以資呈現「語意」,再行破音為用,不可寫成「正/縈」來聊之「示聲字」。

 

5.客話中「非漢語」部分,無適切之「漢字」可以對應者,得採「破音字」或「音注法」解之。

 如客語之「ngaiˇ」,得以「破音字」法寫作,「我ngaiˇ」解決之;而得不須啟用新造<亻厓>字。另一客語之「狀聲詞」,如打架打到「bin lin biang lang」之聲,有人取用「並令拚爧」為用,如是者,會因隨不同語言腔調而有極大之落差,確實不如前述之「音注」者來得精準。

 

6.漢語不備而客語獨具之「詞彙」,得採「書同文音各表」或國際慣用之「破音詞法」解決之  ,如客語語音「ngiong gadˋsadˋ」,得以「書同文音各表」寫成「怎麼/-ngiong gadˋsadˋ」或「破音詞法」寫作<-ngiong gadˋsadˋ/怎麼辦·>而解決之,當不宜寫作「仰結煞」,而成「詞不達意」之結果。

 

7.漢語不備客語獨具之「字彙」,必須新造字者,得依「六書」法造字。

     如客語語音「雞lon」之「lon」字,乃指未生蛋之小母雞而言,但「漢語」並無此一「詞彙」,只有公母不分之「雞僆」一詞,故「lon」字只得行造字為用,客家先賢在「七言雜字」一書中乃造有「上左,上右,下為母」三字和一體之「 」字為用。今有以「雞僆」一詞之「僆」,當作客語「雞lon」之「lon」字,當應不妥也。

 

   8.外來語之專有名詞,得借「音同義異」之漢字,行譯音為用。

     如美國Bush總統,得寫作「布希總統」,美國Reagan總統,得寫作「雷根總統」;英國「London」市,得寫作「倫敦」市,法國「Paris」市,得寫作「巴黎」市,…皆然。

 

2021年6月23日 星期三

客語圖存之大戰略

 宋細福        行政院農委會農試所退休

 

客語必定消亡之魔咒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30年前推估客語必將濱臨消亡」,當時諸多人士乃嗤之以鼻,爾今不幸卻言中;前客委會主委,也曾提示,客語消亡已屬必然,只看客家有識之士的努力,看能否多撐延若干年而已.....

   30年來,政府有關部門及有識之士,竭盡所能搶救客語,企能免於消亡,並發揚光大之;但年雖挹注數十億,所得結果平均只增加0.5%,而自然消失率卻高達5%以上,故消長累積結果,今日客語天下,已消損90%以上;此已不諳客語之輩,其下一代豈還有傳承客語能力?。

   如還未能覺醒此刻環境之嚴峻,尚依舊執著於「各掃門前雪」,只將自己母語達到會說會寫就心滿意足了,甚至有的所用文字,只顧音而不顧及義,致使「詞不達意」在所不惜;若此,人不亡我,也必自亡矣。

   再者,客語如滅,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即使現有47腔客語,均一一完整保存,結果還是無用武之地,豈不哀哉?客語自漢語演化而成,

迄今已達千餘年,其間所遭時空困境,何以能一一克服,不但沒有消亡,且反而昌繁成47腔;又何以近年卻急速形成必亡之勢?蓋歷代客語,在遭遇有被消亡之際,乃有一貫因應法則,而安然度過重重難關。

 

、歷代客語一貫因應消亡之法則

   歷代客語,在遭遇被「消亡」之際,乃必將亡我之語言,調一聲調,再融入客語之語法,而成另一新腔客語,以避免被「消亡」;如漢語調一聲調而成「原四縣客語」;「原四縣客語」,調一聲調與粵語及潮汕話融合,而成另一「海陸腔客語」...皆然;如今「華語」亦將亡我「客語」,又有何不可依法調一聲調,而成新腔客語,命名為「通用客語」或「通用語音」?

   惟吾人一般都會有固守現有各「母語」之情節,當在所難免,因之在此「語言消亡潮下」,當應要有革新應變之智慧,才不致就此滅亡。

  

、亟待實施之搶救策略

由於現代時空之急速變化,30年來所應用的傳統方法,已知確告罔效,因之乃提出以下新策略,以資積極搶救之:

   1.立即以「通用客語」救回已失母語之年輕一代

「通用客語」乃今所有學子通曉之「華語」調一聲調而成,也是現有47腔客語之一,國際會議上亦常有出現;依教學經驗,一般完全不諳客語者,五分鐘內就可學知該語法,且無任何障礙,並可自行熟練之;但熟諳客語者,卻有先入為主之障礙,需有一段適應期;待習慣後,即可讓講「華語」者,馬上就轉而會說客家「通用客語」(詳如後附「客語基礎發音童念新編資料)

此一「通用客語」,雖與現有其他「客語」略有差異;但就以現有之各腔客語間又有哪種是毫無差異的?如今在此將必「消亡」之趨勢下,當應予接受,使之成為主要客語成員之一;至於有所謂「背離祖宗言」之思慮者,爾今「古漢語」、「原四縣客語」等,均屬先祖正統傳承語言之一,試問又有幾人會說?況且歷代為免於母語「消亡」,亦皆採取此一「調一聲調」等策略而永續傳承。

   據此觀之,語言會因時空而易,應妥為因應,順者昌而逆者亡;切莫為一時之「意識形態」而自毀﹗故今日吾人據之以改,又何懼之有?。

  

     2.實施「多元母語教學」

 為確保各母之永續,得依現有母語教學制度,在各地區學校之現有母語班,或民間團體教學班,多教一項輕而易學之「通用客語」;即得藉此而快速召回90%以上,已失母語能力之年輕一代;以資營造全民保有講「客語」之環境,並得提高學習之興趣。

 此「通用客語」者,無論「華、客、閩、原」各語族學子,均能輕易學會」,故得同時實施「多元母語教學」;在教學推行上,必要時得由各級客委會,聘請有經驗之教學老師,先施予短期師資訓練,即可達成任務。

  

     3.實施「分區分階段成果競賽」

本階段乃搶救客語成敗關鍵中之關鍵,據過去在台北、桃園地區教學經驗,只需於適時舉辦成果比賽,給予適當獎勵,即可呈現卓著之效果;如台北地區,由吳美成老師指導之「崇德國小」,本來計畫30人參賽,卻超量70人報名,可見想參予者之熱烈;尚有家居大溪之八歲,鄭詩融小朋友,為閩籍之人,完全不諳客語,卻能於接受教學五分鐘後後,經一段時間,就可用「通用客語」背誦一段四書,在國際微生物學會餘興節目上表演,獲得滿堂彩,因之切莫低估年輕一代學習潛能。

   爾後在全面大量推展時,則必須要靠政府單位之輔導,始可呈現卓著成效;故客委會得依現有母語教學制度,邀請教育部所屬各學校等,及海外之客屬單位,責成分梯次漸進實施「多元母語教學」;行分班級、校級比賽選拔,而後代表進行各縣市級之比賽,再由此選出代表,行全國性之競賽;最後舉辦全球性之「多元母語教學」成果競賽;所需經費得由客委會等酌量補助之,至於比賽之獎金獎狀等,則不論語族,但在客委會經費主辦項下者,則必須在參賽規定之二種以上母語中,要有「客語中之一腔」,才有資格參加;如此當得促成「客語」之天下歸心,再度發揚光大。


以上幾句童唸,已包含客語傳承漢語中之「入聲p/bt/dk/g」,「前鼻音ng-,「後閉口音-m」;

至於「濁音ger」,因北四縣客語已演化成「清音i」,只保留在「原四縣客語」或「梅縣客語腔」中。

 

如文中「北四縣音之idˋimˊiuˊ」之「i」清音,如均改為原有四縣之「濁音ger」,而成

geridˋgerimˊgeriuˊ」。

 

如能熟唸以上童唸,則可發出標準之所有客語語音;
還有漢語原有,而今失傳之
」字,乃造回原字為用;其義為「器物裂而未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