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細福
行政院農委會農試所退休
前言
『沒有客家話,就沒有客家人』;多年來有識之士,努力奉獻者乃於『莫忘祖宗聲』之祖訓耳;惟吾人卻在用字問題上,深陷泥淖而無法自拔,致使成效欠彰。
教育部對「台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漢字選用原則」之制訂,確實已盡了很大的力量,尤以近年已完成之305個用字詞條,給了用字者很大的方便;這要歸功於參與之學者專家的努力,堪稱居功厥偉。
惟於2009/6/4 日,《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分區公聽會上,卻發現尚有部份未盡人意之處;此雖擴充了用字資料來源,但也招致諸多不同質疑者的產生。
查其癥結,乃於一般推估20%左右之,客家話「非漢語」部份,此非漢語者包含現代已失用之「古漢字」在內;因其本來僅是『聲』之傳承,並無漢字的交待;而吾人現今取用字時,卻又偏重採音而棄字義,亦即取用「音同義異」字,或動則創造新字,難怪寫出之文詞,讓讀者深感茫然;如能共創新思維,達到「書同漢文音各表」,客語書寫及讀者,將不會再視接觸客語文字,是一場夢魘。
至於如何判定,「非漢語」之字彙,初步認為得依現有客家字典等,所採用之客語用字,與康熙及國漢語字典核對其字、義;如有不相容者既屬之;為精益求精,今後每年亦得定期檢討,斟酌議決而修訂之。
為使客語用字,早日穫得一致共識,筆者乃提出以下補強「漢字選用原則」的拙見,作為拋磚引玉,期待有識之士共襄盛舉,提出更多高見,促其實現。
本客語用字思維,期能引起讀者之興趣,進而確保客家話之永生與發展,乃撰寫了一些「客語笑科篇」,以供教學與傳誦之酌參。
註:
1.與lauˊ:lauˊ為客語特有之連接詞,如跟、與、和等同;由於本無漢字,今有造字「扌老」為用;為「書同漢文,音各表」之見,乃改以「與lauˊ」為用。
用字規則提要
為解除客語傳承用字之困境,免除讀者與寫作時之夢魘,乃有本「客語用字新思維」提出,期可拋磚引玉,共同為客語之生存與發展,開拓另一取用字之大道。
客語用字何需煩,只要漢字依漢音,若遇文中非漢話,取其詞意配「破音」。
如是原則應堅持,用字枷鎖一旦開,書寫教學非夢魘,客語前程勢太平。
漢字「破音」成客語,需在字後加注音,後者示聲前表意,相互搭配享春風。
如遇語法無此句,借取漢字譯其音,譯音文字加標注,還須附上一括弧,
有幸查得本字者,回歸使用棄「破音」,並示讀者以明辨,例舉如下供酌參。
茲將此一用字規則,提要分述如下:
一、客話「漢語」部份,得以音查出「漢字」,並以之為尊,如文中無音注部份。
二、客話「非漢語」部份,切忌墬入以音查出「漢字」之迷思;並應以「音注」為尊,「漢字」為從,如文中音注部份。
三、「音注」為尊部份不得修,「漢字」為從部份,
得依議決合理而更改之。
四、「音注」部份,不宜加( )號,以免版面雜亂;此雖與現有習慣不符,但希放棄羈絆;如「的ge」。
五、得音注者:1.漢字「破音」為用者; 2.漢字,客家各語系傳統之唸法,即『祖宗聲』者。
六、純客語用詞,且無漢語之文詞可解者,得以「譯音」漢字為用;如「結煞」。
七、「譯音」漢字,需另行註解之;並與音注處,特予( )號標示之。如「(結煞gadˋ sadˋ)」
八、採漢字「破音」為用者,首重「義同音異」,而付「破音」音注;如我ngaiˇ而注之。
九、失用之「古漢字」,又無可取代之客語詞彙用字,如「醃缸bidˋ掉tetˋ」之「bidˋ」字,今有用「必、裂…」者,其實均非所宜;而康熙字典已有明註,「」乃為其本字,當可重新啟用之。
例舉與討論
一、「破音」為用部份
1.我、卬、俺、,均屬第一人稱代名詞;客語稱之為「ngaiˇ」,而「ngaiˇ」在漢語中卻遍查未著,故近年有新造「」為用;以造字原則而論,「」字並無不妥,但漢語字典及電腦等並未予收錄,因之造成諸多不便;若能採取「我、卬、俺…」任何一個字,破音而成「我ngaiˇ、卬ngaiˇ、俺ngaiˇ…」為用均可,惟我ngaiˇ最為通俗,當優先考慮,也期能達到「書同漢文音各表」之目的。
如有考慮怕字音混淆唸錯者,今在破音字後均隨之音注,又何懼之有;爾後到有共識,時機成熟時當可去除之。
二、「漢字譯音」為用部份
1. ngion gadˋsadˋ:為南方漢語中之客語等,特有之用詞,其意為「心慌意亂,又無法解決之意」,原漢語中尚無適當言詞記載,因之一般將gadˋsadˋ乃以「(結煞gadˋsadˋ)、(葛煞gadˋsadˋ)…」音譯而用之;此就如有以「布希Bush總統」或「布什Bush總統」…,而用之是同一道理。
三、「破音」、「漢字譯音」得選一而用部份
1.來liau之laiu:本非漢語,如今我們卻按「依音查字」規則,提出了『聊、嬲、料、、遶、樂、嫽、…』字,企以代用之;但卻無一可以代表「客話非漢語」liau意之全貌;因之乃須另採先定其「語義」,再核其「用字」的「客話非漢語」規則處理之;則得取「聊」賦予「liau」音,並另註解之,即成「來聊liau」而用,使人望文而知其近似之「義」,如此則可促成「書同文,音各表」之最高目標之一例。
惟如有一定想以「料」字譯音為用者,當得以(料liau)為用,亦無不可;但必需以()號並註明之。
四、找出原漢語古字之處理
1.<比皮>bidˋ:「比皮」,康熙字典註,器破未離謂之「比皮」;北方漢語盛行後,棄而不用,故一般字典亦隨之不刊;惟今之南方漢語,如客、閩諸多語言尚保留之;又今之學者乃以「必」字為用;但此僅「音同義異」之字耳,用之欠妥;電腦未設「比皮」字者,得補造之;否則以「裂bidˋ」破音而用之,亦可得「書同漢文,音各表」之理念。
附音標對照說明
音標說明
一、行政院客委會客語認證基本詞彙拼音資料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
1.聲母表
ㄅ ㄆ ㄇ ㄈ 万 ㄉ ㄊ ㄋ ㄌ ㄍ 兀 ㄎ ㄏ
ㄗ ㄘ ㄙ ㄓ * ㄔ * ㄕ * ㄖ
z c s zh ch sh rh
*代表台灣海陸腔
2.韻母表
A.基本舒聲韻
ㄚ ㄧ ㄨ ㄝ ㄛ ⊥
a ∣ u e o -ii
⊥:ii;1聲標ii、 2聲標iiˊ、3聲標iiˇ、4聲標iiˋ。
B.入聲韻
ㄅ ㄉ ㄍ
-p -t -k
3.聲調
A.調形
調名 高平調 低升調 低平調 中降調 低入調 高入調 *中平調
調形 ˊ ˇ ˋ ˇ ├
*代表台灣海陸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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